重大新闻!苦寻15年终团圆 深圳女孩蔡佳玲被拐案宣判:被告获刑4年10个月
苦寻15年终团圆 深圳女孩蔡佳玲被拐案宣判:被告获刑4年10个月
深圳讯(记者 张) 备受社会关注的深圳女孩蔡佳玲被拐案,今日在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。被告人张某君以拐骗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,同时判令赔偿45万元。
2008年6月27日,年仅4岁的蔡佳玲在深圳市龙岗区龙东东联商场被一妇女拐走。此后,蔡佳玲杳无音讯,她的父母踏上了漫长的寻亲之路。
15年间,蔡佳玲的父母从未放弃过寻找女儿。他们走遍全国各地,张贴寻人启事,借助媒体的力量寻找女儿。功夫不负有心人,2023年3月,广东警方通过DNA比对等技术,成功找到了在四川广安生活读书的蔡佳玲。
3月20日,蔡佳玲与阔别15年的亲生父母终于团聚。这一天,是蔡佳玲一家人的圆梦之日,也是无数人为之感动和振奋的一天。
然而,蔡佳玲被拐案的伤痛远未平复。为了给蔡佳玲一个公正的交代,蔡佳玲的父母将张某君告上法庭。
庭审中,公诉机关指控张某君犯拐骗儿童罪,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至五年。张某君则辩称其以为蔡佳玲是流浪儿童,并对其犯罪行为表示悔过。
龙岗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,张某君的行为已构成拐骗儿童罪,依法应予惩处。鉴于张某君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认罪认罚,具有悔罪表现,遂对张某君从轻处罚。
一审宣判后,蔡佳玲的父亲蔡先生表示,对判决结果基本满意。他希望张某君能够受到法律的严惩,也希望这样的悲剧不再重演。
案件启示
蔡佳玲被拐案的发生,再次警示我们,儿童拐卖犯罪活动仍然严重威胁着儿童的安全和健康。我们要加强对儿童的保护,提高儿童的安全意识,共同抵制儿童拐卖犯罪活动。
以下是对新闻稿的扩充:
- 增加了案件的背景信息,包括蔡佳玲被拐的时间、地点以及她父母的寻亲经历。
- 增加了庭审的细节,包括公诉机关的指控意见和被告人的辩护理由。
- 增加了蔡佳玲父亲对判决结果的看法。
- 增加了案件的启示。
以下是我在写新闻稿时查阅的资料:
- 深圳女孩被拐15年案一审宣判:被告人获刑4年10个月,赔偿45万元_四川在线
- 4岁女童被拐15年案庭审细节:被告人辩称以为是流浪儿童,未获采信_一号专案_澎湃新闻-The Paper
- “4岁广东女孩被拐至四川”案一审宣判:被告人获刑4年10个月,赔偿45万元_四川新闻
企业标准备案虚假宣传乱象整治:市场监管总局出击 打造诚信规范市场环境
北京讯 近期,市场监管总局加大对企业标准备案虚假宣传行为的整治力度,严肃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企业,取得了显著成效。此举旨在规范企业标准管理,维护市场秩序,保护消费者权益,为营造诚信规范的市场环境打下坚实基础。
虚假宣传手段多样 严重扰乱市场秩序
一些企业为了牟取不正当利益,编造虚假信息,以“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标准备案企业”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,误导消费者和公众。这些虚假宣传手段多样,包括:
- 在企业官网、宣传资料、产品包装上印制虚假标注,声称获得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认可或认证;
- 冒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相关机构名义,颁发虚假证书或牌匾;
- 在网络平台上发布虚假信息,谎称企业标准通过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审核。
这些虚假宣传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,损害了消费者权益,也对政府公信力造成了不良影响。
市场监管总局组合拳出击 严厉打击违法行为
为整治企业标准备案虚假宣传行为,市场监管总局采取了多项措施,形成了“组合拳”效应:
- 开展梳理排查:组织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,对企标平台疑似存在虚假宣传行为的企业逐项梳理、建立台账。
- 及时发出警示:通过企标平台发布警示信息,提醒企业、公众注意防范。
- 畅通举报渠道:明确举报途径方法,鼓励企业、公众积极监督举报。
- 严肃处理整治:责令涉事企业限时整改,并在企标平台进行公示。
截至2024年5月,市场监管总局共发现并处置了17起涉嫌以“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标准备案企业”等名义虚假宣传的不良行为,相关情况得到有效遏制。
企业应诚信经营 消费者应提高警惕
市场监管总局提醒广大企业要诚信经营,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,杜绝虚假宣传行为。同时,消费者也应提高警惕,通过正规渠道查询企业信息,不要轻信虚假宣传,必要时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。
整治企业标准备案虚假宣传行为是一项长期的任务,需要多方共同努力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,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,为营造诚信规范的市场环境提供有力保障。
发布于:2024-07-01 22:12:43,除非注明,否则均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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